关于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备案的通知

关于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备案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,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建设,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,请各学院近期将本院关工委成员作一次调整充实,并报送校关工委备案。有关意见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

学院关工委实行专兼职相结合。成员调整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,严格标准,以适应工作需要为原则,不强求一致。

二、人员组成

学院关工委成员一般为3-5人。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(副书记)兼任。有条件的学院可设一名副主任(常务),人选由学院专职组织员兼任或选择已退休的老干部、老教师担任。委员由负责学生思想工作的团书记、辅导员或学校退休老教师担任。

担任副主任的退休老同志需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中共党员,年龄在6070岁之间。

2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热爱关工委工作,有能力,有威望。

3、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请各学院根据本院具体情况落实调整充实工作,名单于630日前报送学校关工委。

长春工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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